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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莲都区大港头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LD2015080号
	    1、浙江丽水古堰开发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的莲都区大港头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设计单位。
	2、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莲都区大港头污水处理厂拟建地址为莲都区大港头镇区东侧53省道与河边路交叉口西侧地块,项目建设规模为新建5000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厂,新建污水管约6710米。项目总征地面积6677.6平方米,其中污水处理厂总总用地面积3822平方米,代征防护及公园绿地用地面积2855.6平方米,建筑物建筑面积714平方米,占地面积238平方米,构筑物面积1355平方米,绿地面积1450平方米。主要建设格栅井、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污泥池、消毒池等构筑物和管理用房,压滤机房、厕所、凤机房、化验室、配电室、水质监测房等配套用房;配套建设厂区内道路、停车位、绿化、室外给排水等基础设施,项目建安工程费约2146万元。
	设计招标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后续服务。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设计(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设计总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省外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投标申请人报名时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到莲都区招投标中心办理(地点:莲都区大洋路莲都总工会五楼(大洋路小学对面))。报名同时提交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设计总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证书、省外企业进浙备案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5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6:30时止。(法定休息日不报名) 逾期不受理。
	7、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8、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悉数入围。
	招标人:浙江丽水古堰画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人民路丽人木业大厦7楼           地  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大厦12楼
	电  话:2271846                                电话/传真:0578-2139703、2152625
	联系人:陈朝信、谭欣欣                         联系人:郭玲玲、瞿庆荷  
	公告发出时间:2015年9月18日
	备案单位:(盖章)                          登记单位:(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