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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韦通集团综合项目室内装修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韦通集团综合项目室内装修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浙建航招2020120

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浙江韦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韦通集团综合项目室内装修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EPC总承包人。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丽水市莲都区绿谷庄园

2.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装修面积约5500平方米,总共3层,一层约1100平方米,二层约2700平方米,三层约17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4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3600万元。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标段一:一层和二层,餐饮办公部分的装修;标段二:三层住宿部分的装修。

三、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内容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和专项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智能化设计、消防设计、安防、暖通、外立面夜景照明、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等全部内容的设计)、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

2.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所涉及到的主要材料设备及电梯、暖通等涉及本项目所有货物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3.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装修工程{如装饰、给排水、暖通、电气、建筑智能化、消防、安防、综合管线、泛光照明、电梯、标志标线、气体灭火等、项目验收、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

以及专业配套工程及水电表的申请和过户、施工、备案等一切相关资料及流程的办理工作。

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不包括华数、通讯、电力、自来水专业部门的专业配套项目施工但包括应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及资料整理、备案、流程的办理工作。其涉及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由总承包单位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

4.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节能检测、空气检测、消防检测、CCTV检测、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及前期的流程报批办理。总承包单位提供以上配合服务。

5.本项目临时用水和临时用电,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并承担相关费用(不含红线范围外的施工变压器)。

注:总承包单位需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其涉及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由总承包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不另行收取。

四、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建设期总工期18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含设计、施工、前期手续办理、档案归档、竣工验收备案等所有工期在内)。

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3.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可以设计方作为牵头人,也可以以施工方作为牵头人,联合的家数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总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共3人)。

3.拟派负责人要求:

3.1总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工程师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总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勘察设计行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

3.2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勘察设计行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

3.3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已录入,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4.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拟派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丽水市建设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5省外企业参加投标的还需办理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手续,未办理的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 、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201210日至2020121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分,下午1400-1700分,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大厦121210室)联系人:郭玲玲、瞿庆荷;联系电话:0578-2139703

.报名费用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可提交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但复印件上必须有二维码能扫描);

c、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省外企业提供);

d、投标文件中拟定总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设计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e、施工负责人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f、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参加的提供)原件。

g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附联系方式) 。

注:1.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各方还需提供的上述a项和b项。

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B类证、C类证可在“浙江政务网”上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且在打印件上能扫描二维码。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采用报名且资格审查通过制,报名且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其他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www.zjjhzx.cn

 

 

 

招标人:浙江韦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莲都区紫金北路1号绿谷庄园•湖院1   地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大厦12楼)

联系人:朱永彪                              联系人:郭玲玲、瞿庆荷

  话:18057881913                           话:0578-2139703

 

 

                                                               20201210

 

 

 

后附:1、授权委托书

2、联合体协议书


 

1、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___(姓名)作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的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报名、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_至整个项目结束_

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参加的提供)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招标投标活动(包括投诉及处理)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名称)承担                (成员一名称) 承担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